「小营业额保单」(S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如果海外买家在付款限期后60日内仍未清付货款(香港买家则为30日内)或买家无法或看似无法付款,您应于5个工作日,透过EC-Reach的「风险管理」向信保局提交有关个案。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如果海外买家在付款限期后30日内仍未清付货款或买家无法或看似无法付款,您应于5个工作日,透过EC-Reach的「风险管理」向信保局提交有关个案。
在收到您有关买家/客户未能付款的通知后,信保局会跟进个案的发展并在有需要时向您提供建议。您应继续催促买家/客户付款及通知信保局有关个案的发展。
如果未能达成友好和解方案,您可以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索赔申请表及证明文件。 您将需要采取信保局要求的减少损失的行动。
采取哪些行动要视乎个别个案情况而定。一般來說,假如买家已宣告破产,您须立即向该买家的清盘人/破产管理人/受托人 (适用于您的个案)登记债务。
假如买家拖欠货款,您应立即向该买家发出措词强硬的函件,要求对方立即付款。若您认为向买家发出拒绝付款抗议书是有放的,您亦可透过银行作出有关安排。如果未能达成友好和解方案,您需要采取减少损失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债务追收公司及/或向买家提出法律诉讼。
假如买家未有提取货物,您必须安排合适的地方将货物存放,并购买有关的保险。接着,您应书面要求买家在一段时间内提取货物及付款。假如上述行动未能收效,您应根据最佳商业判断寻求其他买家购买有关货物以减少损失,并要求原來的买家负责由此引致的损失。在转售或处置该货物前,您须事先征得信保局的同意。
「小营业额保单」(SBP)/「自定保额保单」(SUP):
根据保单,除非信保局另行同意,对任何买家的暂停承保期间及/或信用限额自动撤销或被信保局撤销后,此期间您从买家收到的任何款项,无论是否与可受保合同有关,均被视为用来抵销最先到期的未付款项,纵使买家可能已指明该等款项是用来清偿较晚到期的未付款项或甚至该款项与可受保合同无关。 因此,就新货物启运所收到的款项会被用作于清偿最先到期的未付款项并可能影响赔偿金额。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根据保单,除非信保局另行同意,在任何买家的信用限额被撤销后,您从买家收到的任何款项,无论是否与可受保合同有关,均被视为用来抵销最先到期的欠款,纵使买家可能已指明该等款项是用来清偿较晚到期的欠款或纵使该款项与可受保合同无关。因此,就新货物启运所收到的款项会被用作于清偿最先到期的欠款并可能影响赔偿金额。
- 您的赔偿申请是基于保单承保的损失事项之一;
- 你已持有有效的买家信用限额,并已申报有关货运;
- 您已适切地履行与买家签订的买卖合同;
- 您已按信保局的要求采取一切合理的行动以防止或减少损失;及
- 您已履行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果该减价是由您与买家/客户双方在货物启运后共同协议约定,信保局承担的损失数额将为协议后的新价钱。
如果您不答应买家/客户的减价要求,但买家/客户仍承认其付款责任,惟未能付款,您可向信保局提出索赔申请。任何赔偿都取决于您能否履行保单的条款及条件。
不过,如果买家就其付款责任提出争议及拒绝付款,保户需先按保单的条款及条件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法律诉讼以解决买家就其付款责任提出的争议,信保局才能继续处理有关索赔。
任何赔偿都取决于您能否履行保单的条款及条件。 最早的赔偿日期为保单中所定义的损失日期,节录如下:
• 买家无力偿还债务或破产 ─ 买家首次发生发生无力偿还债务或破产事件之日;
• 买家拖欠货款 ─ 在付款限期后四个月;
• 买家背约 (即买家拒绝提货) ─ 转售或处置货物之日;
• 其他事项 ─ 在导致损失的有关事故发生后四个月。
我们会赔偿您的损失數额或信用限额(以较低者为准),乘以适用于您的保单的赔偿百分率。
信保局仍需要你的协助以继续追讨欠款的行动,我们会与您紧密联系,并会分担任何经我们同意用以追讨欠款的费用。
所有获偿款项均由信保局与保户分摊。信保局有权取得的获偿款项为:
获偿款项 x 赔偿 / 于赔偿日买家欠保户的总债务
您须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并且无论如何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收到追偿款项后一个月,支付信保局有权取得的获偿款。
会,只要您在事前取得信保局的书面同意,信保局会为您分担高达九成用以为避免或尽量减少损失而产生的任何不能获偿的法律费用或其他开支。可是,信保局不会为您分担任何有关解决或处理您与买家/客户之间争议的任何法律费用或开支。
「信用限额」是保户就该买家获得信保局承担的最高保障金额。「信用限额」内所载的附带条件将成为保单的一部分。
申请信用限额时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1. 合同买家资料包括名称及地址
2. 申请的信用限额金额及付款方式
3. 订单细节
4. 交易纪錄
「小营业额保单」(S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除非特别說明,任何信用限额的有效期均追溯至保单生效的日期。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不会。受保的货运/服务必须在信用限额的有效期内付运/提供。
「小营业额保单」(S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您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提高信用限额 。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您可以在信用限额生效日期起计不超过60天内申请提高该信用限额一次。而香港信保局并将会就提高的信用限额收取额外的保费。
信保局会定期监察买家状况,当买家的财务状况转差,又或者出现不利转变,我们会考虑调低或撤销信用限额。假如您很少甚至并无使用信用限额,我们亦会考虑调低或撤销您的信用限额。
请注意,如果是「网上微企保单」(OMBP),只要出现以下情况,您的信用限额实时被视作为已被撤销而不作另行通知。1、买家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2、买家逾期未付:买家在超过付款限期后30天仍未支付款项(不限于信用限额有效期内的货物启运)。
「小营业额保单」(S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如你要取消已获审批的信用限额,你可以透过EC-Reach提交申请。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不可以。
「小营业额保单」(S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如你要取消或更改正待审批的信用限额申请,你可以透过EC-Reach提交申请。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不可以。
如果香港信保局已拥有买家/客户的足够资料,可在三至四天内审批信用限额。但如若需要额外索取资料时,香港信保局则要较长时间批核。
根据保单条款规定,保单的资料(包括但不只限于与信用限额有关的磋商、资料及往來文件)必须絶对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买家/客户披露有关保单的细节。
我们曾向供应信用报告的机构保证不会将所提供的资料外泄,因此我们不能向您解释为何拒绝或限制承保某一买家。
不是,你需要为每家下订单给你的公司申请独立的信用限额。
一般是不需要的,因为信用限额可「循环使用」。当买家清付货款后,您便可以继续付货并得到保障。但请留意,您赊帐予该买家的數额不应超过信用限额的金额,而付款方式不能比信用限额所批示者更长或风险更大。
如保户已申请索赔,该买家的信用限额将会被取消。
免费信贷调查服务为保单期内可免费申请信用限额的上限次数,详情请参考保单附表。
「小营业额保单」(S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每个保单期内,你可享有指定数目的免费信贷调查服务(CCF),额外的信用限额申请将会额外收费,详情请参阅保单附表。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于12个月期间(由第1次信用限额申请起计),您可提交指定数目的信用限额申请(均为免费信用限额)。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 「自定保额保单」(SUP):
不须要申报货运/服务,但索偿时须提交有关货运/服务证明文件。
「小营业额保单」(SBP):
您必须申报所有以「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 及「挂帐」(OA)为付款方式而放帐期不超过120 天并由香港或附表二指定的国家(或地区)付运的货物(除非信保局以书面通知拒絶批出该等买家的信用限额)。假如您以「凭单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 及「即期汇票」 (Documentary Sight Draft) 付款方式付货,请将有关货运的付款方式申报为「付款交单」(DP)。假如您要求买家在付货后,将货款「电汇」(TT)给您,请将有关货运的付款方式申报为「挂帐」(OA)。根据保单的条款,无論是否持有买家的信用限额,您亦必须申报所有上述受保出口。因此,请紧记为所有买家申请信用限额。根据保单的条款,无論是否持有买家的信用限额,您亦必须申报所有上述受保出口。因此,请紧记为所有买家申请信用限额。
(「小营业额保单」(SBP)适用)
假如您未有申报所有可受保的货运/合同,我们将不会作出任何赔偿。如果您在限期之后才申报出口,我们可能拒绝接受,而有关的货运/合同日后有所损失时,我们也可能不负责赔偿。
可以,但只限于保单附表中所列出的付运国家或地区。
请到EC-Reach中小企信保网 (www.ec-reach.com.hk)申请。 申请时必须上载商业登记证副本和提供公司资料。
在香港经营业务并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而每年营业额少于3,000万港元之出口商均可以申请「网上微企业保单 」(OMBP)。每年营业额少于5,000万港元之出口商均可以申请「小营业额保单」(SBP) 和「自定保额保单」(SUP)。
「网上微企业保单」 (OMBP)并没有届满期限,除非您或香港信保局终止保单。 SBP/SUP保单期限为12个月, 您可于EC-REACH中小企信保网平台续保。
您可随时透过EC-Reach中小企信保网终止「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保单,而所有信用限额将一并被撤销。
不需要,但您需要在保单申请表及信用险额申请表上声明年营业额是少于3,000万港元/5,000万港元。
当申请赔偿时,香港信保局有权检查保户是否持有有效的年营业额证明。年营业额证明包括财务报表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文件。
可以,您可以申请其他保单,但新保单必须在其他香港信保局保单终止后才可以生效。请与我们的客户主任联络。
赔偿比率是指保险公司对每一单损失数额的赔偿百分比。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 - 保费是按信用限额逐次计算 (例如,将信用限额金额 X 保费率)
「小营业额保单」(SBP) - 保费是按申报货运或合同金额计算 (例如,将申报货运或合同金额 X 保费率)
「自定保额保单」(SUP) - 保费是按自选的保单最高法律责任计算 (例如,将保单最高法律责任 X 保费率)
香港信保局接受以信用卡或转数快付款。
不可以。任何已付保费不予退还。
不可以。任何已付保费不予退还。请与我们的客户主任联络。
「网上微企业保单」(OMBP)和「自定保额保单」(SUP):
可以。但请留意你可享有指定数目的免费信用限额申请,详情请参阅保单附表。
「小营业额保单」(SBP):
假如您用放帐条件与海外买家进行交易,您必须为所有海外买家申请信用限额(「所有可受保总值」),假如您未持有买家的有效信用限额,即使您已将有关货运申报,我们亦不会作出赔偿。
「全部可受保出口」 即表示您必须投保所有输往海外买家的可受保货运。例外者为有关信保局以书面通知拒绝承保的买家的货运(通常香港信保局会签发「不批准」的信用限额)或以书面豁免承保及输往您的海外聯号或附属公司的货运。 我们一如其他保险公司,需要将风险尽量分散。「全部可受保出口」的规定可使我们的风险更平均分布,以便能够收取最低的保费。假如您未有申报所有可受保的货运,我们将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合同买家即在合同上须负责支付货款的一方,而并非代理人或收货人。
不会。
合同须在货物启运前或提供服务前已生效,且以书面形式订立。我们不能承保没有文件证明的口头合同。
电邮内容須要符合保单内可受保合同要求,也要提供其他有关的文件以确立保户和买家的合同关系,例如经买家确认的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或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等等。
可受保合同须在货物启运前或提供服务前已生效,且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