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營業額保單」(S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如果海外買家在付款限期後60日內仍未清付貨款(香港買家則為30日內)或買家無法或看似無法付款,您應於5個工作日,透過EC-Reach的「風險管理」向信保局提交有關個案。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如果海外買家在付款限期後30日內仍未清付貨款或買家無法或看似無法付款,您應於5個工作日,透過EC-Reach的「風險管理」向信保局提交有關個案。
在收到您有關買家/客戶未能付款的通知後,信保局會跟進個案的發展並在有需要時向您提供建議。您應繼續催促買家/客戶付款及通知信保局有關個案的發展。
如果未能達成友好和解方案,您可以提出索賠申請並提交索賠申請表及證明文件。 您將需要採取信保局要求的減少損失的行動。
採取哪些行動要視乎個別個案情況而定。一般來說,假如買家已宣告破產,您須立即向該買家的清盤人/破產管理人/受託人 (適用於您的個案)登記債務。
假如買家拖欠貨款,您應立即向該買家發出措詞強硬的函件,要求對方立即付款。若您認為向買家發出拒絕付款抗議書是有放的,您亦可透過銀行作出有關安排。如果未能達成友好和解方案,您需要採取減少損失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債務追收公司及/或向買家提出法律訴訟。
假如買家未有提取貨物,您必須安排合適的地方將貨物存放,並購買有關的保險。接著,您應書面要求買家在一段時間內提取貨物及付款。假如上述行動未能收效,您應根據最佳商業判斷尋求其他買家購買有關貨物以減少損失,並要求原來的買家負責由此引致的損失。在轉售或處置該貨物前,您須事先徵得信保局的同意。
「小營業額保單」(SBP)/「自定保額保單」(SUP):
根據保單,除非信保局另行同意,對任何買家的暫停承保期間及/或信用限額自動撤銷或被信保局撤銷後,此期間您從買家收到的任何款項,無論是否與可受保合同有關,均被視為用來抵銷最先到期的未付款項,縱使買家可能已指明該等款項是用來清償較晚到期的未付款項或甚至該款項與可受保合同無關。 因此,就新貨物啟運所收到的款項會被用作於清償最先到期的未付款項並可能影響賠償金額。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根據保單,除非信保局另行同意,在任何買家的信用限額被撤銷後,您從買家收到的任何款項,無論是否與可受保合同有關,均被視為用來抵銷最先到期的欠款,縱使買家可能已指明該等款項是用來清償較晚到期的欠款或縱使該款項與可受保合同無關。因此,就新貨物啟運所收到的款項會被用作於清償最先到期的欠款並可能影響賠償金額。
- 您的賠償申請是基於保單承保的損失事項之一;
- 你已持有有效的買家信用限額,並已申報有關貨運;
- 您已適切地履行與買家簽訂的買賣合同;
- 您已按信保局的要求採取一切合理的行動以防止或減少損失;及
- 您已履行保單的所有條款和條件。
如果該減價是由您與買家/客戶雙方在貨物啟運後共同協議約定,信保局承擔的損失數額將為協議後的新價錢。
如果您不答應買家/客戶的減價要求,但買家/客戶仍承認其付款責任,惟未能付款,您可向信保局提出索賠申請。任何賠償都取決於您能否履行保單的條款及條件。
不過,如果買家就其付款責任提出爭議及拒絕付款,保戶需先按保單的條款及條件採取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出法律訴訟以解決買家就其付款責任提出的爭議,信保局才能繼續處理有關索賠。
任何賠償都取決於您能否履行保單的條款及條件。 最早的賠償日期為保單中所定義的損失日期,節錄如下:
• 買家無力償還債務或破產 ─ 買家首次發生發生無力償還債務或破產事件之日;
• 買家拖欠貨款 ─ 在付款限期後四個月;
• 買家背約 (即買家拒絕提貨) ─ 轉售或處置貨物之日;
• 其他事項 ─ 在導致損失的有關事故發生後四個月。
我們會賠償您的損失數額或信用限額(以較低者為準),乘以適用於您的保單的賠償百分率。
信保局仍需要你的協助以繼續追討欠款的行動,我們會與您緊密聯繫,並會分擔任何經我們同意用以追討欠款的費用。
所有獲償款項均由信保局與保戶分攤。信保局有權取得的獲償款項為:
獲償款項 x 賠償 / 於賠償日買家欠保戶的總債務
您須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快並且無論如何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收到追償款項後一個月,支付信保局有權取得的獲償款。
會,只要您在事前取得信保局的書面同意,信保局會為您分擔高達九成用以為避免或盡量減少損失而產生的任何不能獲償的法律費用或其他開支。可是,信保局不會為您分擔任何有關解決或處理您與買家/客戶之間爭議的任何法律費用或開支。
「信用限額」是保戶就該買家獲得信保局承擔的最高保障金額。「信用限額」內所載的附帶條件將成為保單的一部分。
申請信用限額時一般需要以下資料:
1. 合同買家資料包括名稱及地址
2. 申請的信用限額金額及付款方式
3. 訂單細節
4. 交易紀錄
「小營業額保單」(S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除非特別說明,任何信用限額的有效期均追溯至保單生效的日期。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不會。受保的貨運/服務必須在信用限額的有效期內付運/提供。
「小營業額保單」(S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您可以在任何時候申請提高信用限額 。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您可以在信用限額生效日期起計不超過60天內申請提高該信用限額一次。而香港信保局並將會就提高的信用限額收取額外的保費。
信保局會定期監察買家狀況,當買家的財務狀況轉差,又或者出現不利轉變,我們會考慮調低或撤銷信用限額。假如您很少甚至並無使用信用限額,我們亦會考慮調低或撤銷您的信用限額。
請注意,如果是「網上微企保單」(OMBP),只要出現以下情況,您的信用限額即時被視作為已被撤銷而不作另行通知。1、買家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2、買家逾期未付:買家在超過付款限期後30天仍未支付款項(不限於信用限額有效期內的貨物啟運)。
「小營業額保單」(S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如你要取消已獲審批的信用限額,你可以透過EC-Reach提交申請。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不可以。
「小營業額保單」(S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如你要取消或更改正待審批的信用限額申請,你可以透過EC-Reach提交申請。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不可以。
如果香港信保局已擁有買家/客戶的足夠資料,可在三至四天內審批信用限額。但如若需要額外索取資料時,香港信保局則要較長時間批核。
根據保單條款規定,保單的資料(包括但不只限於與信用限額有關的磋商、資料及往來文件)必須絶對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買家/客戶披露有關保單的細節。
我們曾向供應信用報告的機構保證不會將所提供的資料外洩,因此我們不能向您解釋為何拒絕或限制承保某一買家。
不是,你需要為每家下訂單給你的公司申請獨立的信用限額。
一般是不需要的,因為信用限額可「循環使用」。當買家清付貨款後,您便可以繼續付貨並得到保障。但請留意,您放帳予該買家的數額不應超過信用限額的金額,而付款方式不能比信用限額所批示者更長或風險更大。
如保戶已申請索賠,該買家的信用限額將會被取消。
免費信貸調查服務為保單期內可免費申請信用限額的上限次數,詳情請參考保單附表。
「小營業額保單」(S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每個保單期內,你可享有指定數目的免費信貸調查服務(CCF),額外的信用限額申請將會額外收費,詳情請參閱保單附表。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於12個月期間(由第1次信用限額申請起計),您可提交指定數目的信用限額申請(均為免費信用限額)。
「網上微企業保單」 (OM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不須要申報貨運/服務,但索償時須提交有關貨運/服務證明文件。
「小營業額保單」(SBP):
您必須申報所有以「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 及「掛帳」(OA)為付款方式而放帳期不超過120 天並由香港或附表二指定的國家(或地區)付運的貨物(除非信保局以書面通知拒絶批出該等買家的信用限額)。假如您以「憑單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 及「即期匯票」 (Documentary Sight Draft) 付款方式付貨,請將有關貨運的付款方式申報為「付款交單」(DP)。假如您要求買家在付貨後,將貨款「電匯」(TT)給您,請將有關貨運的付款方式申報為「掛帳」(OA)。根據保單的條款,無論是否持有買家的信用限額,您亦必須申報所有上述受保出口。因此,請緊記為所有買家申請信用限額。
(「小營業額保單」(SBP)適用)
假如您未有申報所有可受保的貨運/合同,我們將不會作出任何賠償。如果您在限期之後才申報出口,我們可能拒絕接受,而有關的貨運/合同日後有所損失時,我們也可能不負責賠償。
可以,但只限於保單附表中所列出的付運國家或地區。
請到EC-Reach中小企信保網 (www.ec-reach.com.hk)申請。申請時必須上載商業登記證副本和提供公司資料。
在香港經營業務並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而每年營業額少於3,000萬港元之出口商均可以申請「網上微企業保單」 (OMBP)。每年營業額少於5,000萬港元之出口商均可以申請「小營業額保單」(SBP) 和「自定保額保單」(SUP)。
「網上微企業保單 」(OMBP)並沒有屆滿期限,除非您或香港信保局終止保單。 SBP/SUP保單期限為12個月, 您可於EC-REACH中小企信保網平台續保。
您可隨時透過EC-Reach中小企信保網終止「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保單,而所有信用限額將一併被撤銷。
不需要,但您需要在保單申請表及信用險額申請表上聲明年營業額是少於3,000萬港元/5,000萬港元。
當申請賠償時,香港信保局有權檢查保戶是否持有有效的年營業額證明。年營業額證明包括財務報表或其他可以證明的文件。
可以,您可以申請其他保單,但新保單必須在其他香港信保局保單終止後才可以生效。請與我們的客戶主任聯絡。
賠償比率是指保險公司對每一單損失數額的賠償百分比。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 - 保費是按信用限額逐次計算 (例如,將信用限額金額 X 保費率)
「小營業額保單」(SBP) - 保費是按申報貨運或合同金額計算 (例如,將申報貨運或合同金額 X 保費率)
「自定保額保單」(SUP) - 保費是按自選的保單最高法律責任計算 (例如,將保單最高法律責任 X 保費率)
香港信保局接受以信用卡或轉數快付款。
不可以。任何已付保費不予退還。
不可以。任何已付保費不予退還。請與我們的客戶主任聯絡。
「網上微企業保單」(OMBP)和「自定保額保單」(SUP):
可以。但請留意你可享有指定數目的免費信用限額申請,詳情請參閱保單附表。
「小營業額保單」(SBP):
假如您用放帳條件與海外買家進行交易,您必須為所有海外買家申請信用限額(「所有可受保總值」),假如您未持有買家的有效信用限額,即使您已將有關貨運申報,我們亦不會作出賠償。
「全部可受保出口」 即表示您必須投保所有輸往海外買家的可受保貨運。例外者為有關信保局以書面通知拒絕承保的買家的貨運(通常香港信保局會簽發「不批准」的信用限額)或以書面豁免承保及輸往您的海外聯號或附屬公司的貨運。 我們一如其他保險公司,需要將風險盡量分散。「全部可受保出口」的規定可使我們的風險更平均分佈,以便能夠收取最低的保費。 假如您未有申報所有可受保的貨運,我們將不會作出任何賠償。
合同買家即在合同上須負責支付貨款的一方,而並非代理人或收貨人。
不會。
合同須在貨物啟運前或提供服務前已生效,且以書面形式訂立。我們不能承保沒有文件證明的口頭合同。
電郵內容須要符合保單內可受保合同要求,也要提供其他有關的文件以確立保戶和買家的合同關係,例如經買家確認的銷售合同(Sales Contract)或形式發票(Pro-forma invoice)等等。
可受保合同須在貨物啟運前或提供服務前已生效,且以書面形式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