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向香港信保局申報出口貨運嗎?

    「網上微企業保單」 (OMBP) / 「自定保額保單」(SUP):

    不須要申報貨運/服務,但索償時須提交有關貨運/服務證明文件。


    「小營業額保單」(SBP):

    您必須申報所有以「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 及「掛帳」(OA)為付款方式而放帳期不超過120 天並由香港或附表二指定的國家(或地區)付運的貨物(除非信保局以書面通知拒絶批出該等買家的信用限額)。假如您以「憑單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 及「即期匯票」 (Documentary Sight Draft) 付款方式付貨,請將有關貨運的付款方式申報為「付款交單」(DP)。假如您要求買家在付貨後,將貨款「電匯」(TT)給您,請將有關貨運的付款方式申報為「掛帳」(OA)。根據保單的條款,無論是否持有買家的信用限額,您亦必須申報所有上述受保出口。因此,請緊記為所有買家申請信用限額。